我单位废气依托碱喷淋和活性炭吸附塔对酸性和VOCS废气分别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,并《2022年企业自行监测上半年废气监测报告》进行全本公示,全部监测点位、监测时间、污染物种类及浓度、标准限值、达标情况、污染物排放方式详见监测报告,我单位承诺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,如有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。
联系人:杨溧,联系电话:182619755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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